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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日报】谁是农村贫困户?

作者:潘福兴 |来源:2016-06-02 | 时间:2020-04-20 |浏览: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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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8日,审计署发布公告称,在对脱贫任务完成较好的广西马山县进行抽查时,发现该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贫困户的标准,其中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这一事件被曝光后,便立即备受关注,引起公愤,同时也引人深思,到底谁是农村贫困户?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明确提到“六个精准”,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扶贫对象精准”。准确定位扶贫对象,这是精准扶贫的首要前提、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这一步如果没有做到位,不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有损政府诚信形象,阻碍脱贫进程。

要准确定位农村贫困户,需要一套衡量标准。但凡在农村生活过或者有过农村工作经历的人,对贫困户都会有比较直观的印象。从住的来看,他们住的房子一般都很破旧,仅仅能挡风遮雨,甚至还不能。从吃的来看,他们吃的都是粗茶淡饭,仅仅能填饱肚子,谈不上营养。从穿的来看,他们穿的几乎都是补了又补的衣服,仅仅能遮体保暖,谈不上品牌。从吃穿住三个方面,我们能大体识别出贫困对象,但是仅仅依靠上述方面来判断远远不够,还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均纯收入水平经济指标体系。这套体系应该包括收入和支出两大部分,其中收入部分主要有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劳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政府补贴收入、低保收入等主要指标,支出部分主要有种植业支出、养殖业支出、子女上学支出、因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等主要指标。按照这些指标分别算出收入和支出的总和,结合家庭人口总数,看能否达到国家的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标准。

好的方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了一套衡量农村贫困户的标准,如果没有好的工作方法,工作量会大大增加,扶贫对象还不能确保找准。为了减少工作量,缩小扶贫对象范围,需要找到一个高效率的工作方法。目前层层上报的工作方法已证明不可取,必须采取一种更加民主、更加透明的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首先要做够前期宣传。务必要把党和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贫困户评定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广大群众,切实增加全体村民对贫困户识别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关注度。其次要鼓励自认为符合条件的所有村民报名或填写申请表,村委会要做好记录。最后要通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确定扶贫对象。组织报名或填写申请表的村民召开民主座谈会,邀请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和在群众中有威望的村民作为公证人,按照上述衡量标准对其进行比较,确定扶贫对象并张榜公示。

总之,衡量标准方面要务必把直观印象和量化指标结合起来;方式方法要注意发扬基层民主,发动村民参与,把识别权交给村民。只有把衡量标准和方式方法二者有机结合,才可能弄清楚谁是真正的农村贫困户。

 

【原文链接】http://www.garb.cn:1212/garb/html/2016-05/25/content_16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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