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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3年在职研究生班广安市委党校教学分部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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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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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大力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党政机构后备干部力量,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3年继续举办在职研究生班,广安市委党校教学分部按照四川省委党校要求开设区域经济学专业。

一、招生专业

区域经济学

在职研究生班为不脱产学习三年。培养方式采取集中讲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第一、二学年专业课程学习,每月定期集中面授,第三学年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入学政策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已取得学士学位);

5.截止报考当年831日,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二)限制报考的情形

1.因违反《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215月修订)相关规定受到暂停招生考试处理,并正处于影响期内的;

2.上一年度已被免试录取但未办理入学手续者。

(三)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在报考时申请免试入学。

三、报名及网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31-21日。

2.报名办法:由组织推荐或本人申请,经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通过“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scswdxyz.cn/,以下简称招生网)报考并于46-12日期间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平台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报考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3322-31日,系统将于331日晚2000关闭相关功能,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材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申请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的人员另需提供《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申请表》(1份,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

注: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及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17-21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方式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65-18日。

(二)《准考证》打印方式

通过“招生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日期、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日期

2023617-18日。

(二)考试地点

所有考生均在成都市区范围内省委党校招办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日程表及考场、考位安排随《准考证》发给考生;

2.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

3.对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215月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4.考生无故不参加考试,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下一年度继续报名参加本招生入学考试时将会受到报考限制。

六、考试科目及备考须知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门,含一门公共科目,两门专业科目,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三门科目满分共450分。

1.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50分)

2.专业科目: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150分)

2)经济学通论(150分)

(二)备考须知

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均可在“招生网”上进行下载。我校严格禁止校内在职人员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针对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前复习培训活动,也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开办类似考前复习班,坚决反对全省党校系统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类似活动,并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若有类似情况,欢迎向省党校招办举报(举报电话:028-87351286)。

七、成绩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

 71日起系统开放成绩查询功能。

(二)查分申请时间

 74-5日。

(三)查分结果反馈时间

 76-7日。

(四)查分程序

1.考生向报名点提交书面查分申请;

2.报名点通过系统向省党校招办提交查分申请;

3.查分结果由省党校招办向报名点通报,而后由报名点将查分结果告知相关考生。

八、报名考试费用标准

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180元。复习资料费用由报名点按实际价格收取。

注:除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重复缴费的予以退还重复支付的费用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退费。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政策

1.分批次分专业单独划线录取。设立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两个录取批次,第一批次使用民族地区专项招生计划,2023年度计划数为300名,参与者为工作单位在省内民族地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未参加第一批次录取及参加第一批次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2.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考生加分录取。对工作单位在省内民族区域自治地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北川县、马边县、峨边县)的考生,总分加20分后参与各录取批次划线录取。

(三)录取名单公布

录取名单714日起由各报名点陆续予以公布。

十、学习期间的费用标准及待遇

学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学年7200元,三年合计21600元。

教材费按照代收代支的办法管理。需由省委党校统一采购教材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教材费1200元。

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颁发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广安市委党校教学分部招生电话:0826-866603018408257370(杨老师),13228302220(卿老师)

请报考考生加入QQ群:725850627751035325(加入其中一个群即可),相关的考试要求、通知及购买复习资料将在群里通知大家。

 

                     

                                                                                                中共广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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