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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1年在职研究生(广安)班招生简章

作者:卿露岭 审定:蒋树刚  | 来源:培训部  | 时间:2021-02-18|浏览:3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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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大力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党政机构后备干部力量,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1年继续举办在职研究生班。现将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广安)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学制

经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1年在职研究生(广安)班拟开设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为不脱产学习三年。集中讲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第一、二学年专业课程学习,每月定期集中面授,第三学年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入学政策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或双大专学历。

5.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二)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及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在报考时申请免试入学(上一年已被免试录取但未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外)。

三、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31日(工作日)。

四、报名地点

中共广安市委党校(广安区协兴镇牌坊路201号)明忠楼C203办公室

五、报名资料及注意事项

由组织推荐或本人申请,经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通过《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考并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平台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档,纸质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见附件1);

2.《考生承诺书》(2份,须本人签名,见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均须本人签名);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均须本人签名。学历学位证明包括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打印一式两份,申请时请将备案表的有效期改为6个月,用于后期资格审查。)

5.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其他颜色不予受理(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为JPG格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照与提供的电子版证件照为同版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尺寸在259(宽)*377(高)像素及以上,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原则上不超过200KB)。

申请录取加分及免试入学的考生另需提供《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加分及免试申请表》(1份,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见附件3),报名截止后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由四川省党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复审情况决定是否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2021年6月7日-20日通过系统打印。

六、考试日期、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日期

2021年6月19日、20日。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党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日程表及考场、考位安排随《准考证》发给考生。

2.考生应于2021年6月18日下午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四川省党校招生委员会设定的各考室进行现场查看,并于6月19日准时参加考试。

3.对出现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含一门公共科目,两门专业科目,三门科目满分共400分。

(一)公共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50分)

(二)专业科目

1)宪法与行政法学(150分)

2)法学基础(100分)

八、成绩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6月28日起系统开放成绩查询功能。

(二)查分申请时间:6月29日-30日。

(三)查分结果反馈时间:7月2日。

(四)查分程序

1.考生向报名点提交书面查分申请;

2.报名点通过系统向省党校招办提交查分申请;

3.查分结果由省党校招办向报名点通报,而后由报名点将查分结果告知相关考生。

九、报名考试费用标准

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180元。复习资料费用由报名点按实际价格收取。

十、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时,我校继续执行对少数民族考生、民族地区工作考生的录取加分政策,凡符合录取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试成绩。

录取名单7月12日予以公布。

十一、学习期间的费用标准及待遇

学费按(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学年6000元,三年合计18000元。教材费800元。

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颁发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中共广安市委党校报名咨询电话:0826-8688221,0826-8666030。

备注:请有意报名的各位考生及时添加并关注QQ群(417775004或者825792444),相关的最新消息及文件资料将通过QQ群及时发布和下载。

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不能动样式和格式,因为要输入系统里去)

2.《考生承诺书》

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加分及免试申请表》

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加分及免试申请表.docx

 

                        中共广安市委党校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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