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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委党校落实“六项措施”强化学员管理

作者: |来源: | 时间:2017-04-21 |浏览: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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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范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邻水县委党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行政院校学员管理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六项制度,强化学员管理,努力提升培训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班主任、班委、学员临时党支部、联络员制度。县委党校主体班次设班主任、联络员各1名,建立班委、学员临时党支部。班主任由县委党校研究确定,具体负责学员管理;班委和学员临时党支部在学党校党委和班主任指导下,负责学员学习研究、党性教育和集体生活的组织工作;联络员由组织部门确定,跟班联络员参加重点班次跟班学习,协助班主任、班委、学员临时党支部工作,全面了解学员学习培训情况,全程督查学风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学员学习考勤制度。自报到之日起对学员实行考勤,出勤情况纳入学分考核管理。上课实行签到点名制,要求在课堂内不得从事与上课无关和干扰课堂秩序的事情。 
  三、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学员参加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工作、会议、考察等任务。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参训的,由所在单位向组织部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中途请假的,须提前一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县委党校审核、组织部审批后存档。
  四、进一步完善量化考核评价。推行学分制管理制度,对主体班次学员理论学习、党性锻炼、能力提升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未达到规定学分的,不予结业。
  五、进一步健全学员表现公示和反馈机制。县委党校定期对学员出勤、请假等情况进行公示,及时把学员在校学习和表现情况向组织部门和学员所在单位反馈。学员在校表现情况、考试考核结果存入学员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进一步加强学员廉洁建设。严格落实“八个不准”,即不准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不准违规组织、参与任何违反纪律规定的娱乐活动;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不准违反外出学习考察纪律;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等;不准请人代写或抄袭他人学习成果;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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