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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省党校系统2015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研科 | 时间:2015-03-26 |浏览: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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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大型企业党校:

经校(院)领导批准,决定开展全省党校系统2015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2015年度研究项目包括调研项目、重大研究(校内、市州)项目和青年项目3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研究项目的主要选题方向

(一)党建类

1.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2.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研究

(二)政治类

1.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

3.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研究

4.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研究

(三)法学类

1.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2.加快建设法治四川研究

(四)社会类

1.社会事业改革重点领域的实证研究

2.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机制研究

(五)文化类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六)经济类

1.努力扩大有效需求、稳定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2.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证研究

3.强化多点多极支撑、培育区域经济新引擎的实证研究

二、研究项目的申报

(一)调研项目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要对调研选题进行精心的设计和科学的论证,注意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展实证研究,注重跟踪研究,强调调研的可持续性。

2.申报调研项目应认真填写申报表,并进行不少于500字的课题论证。调研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8份。

(二)重大研究(校内、市州)项目

1.基本原则

2015年度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是四川省委党校招标课题,课题招标面向全省党校系统,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2.项目类别及招标范围 

2015年度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分“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校内项目”和“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市州项目”两类,校内项目数量待定,市州项目不超过10个项目。

2015年度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校内项目将在四川省委党校内部公开招标。全校专兼职教研人员均可以申报,市州党校教研人员可作为研究人员参与。

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市州项目由各市州党校专兼职教研人员申报。 

3.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组成员对所申报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3)凡未能完成四川省委党校校属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4.填写应标申请书及撰写课题研究纲要的要求

(1)按应标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如实反映课题组(个人)的实际情况。

(2)项目研究纲要要求在3000-5000字,并注意活页的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项目研究纲要主要内容为: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完成课题研究的优势和课题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4)应标申请书中所填报的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必须是名副其实的担任该研究课题的具体调研人和撰稿人,以保证课题的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5. 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15份。

(三)青年项目

1.青年项目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青年项目类别分为应用对策性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形式为论文。

2.青年项目申报资格为校院4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兼职人员。未完成校属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

3.青年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15份。

(四)申报方式、课题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15年4月2日前将申报的2015年度调研项目、重大研究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到省委党校科研处。没有单位意见的立项申请,我们将不予受理。

同时请在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ygl.scge.gov.cn/)中进行网上申报。所有项目的书面申报必须与网上申报相一致,方可进入评审流程。

申报项目由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组织专家论证组进行评审和立项,确立立项项目,报校(院)委批准并公示后,下发项目立项文件。

三、2015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研究项目的中期与结项管理

(一)调研项目

1.调研项目的完成

调研项目的完成应把重点放在调查研究上,力求占有第一手资料,把握对典型事例、典型材料的客观反映,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准确性。调研过程中切忌进行“网上调研”,调研成果应体现规范性和实用性,杜绝单纯演绎分析。

2.完成时间

调研项目请于2015年10月22日前完成,并由各单位科研处将调研报告(包括结题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一式8份报省委党校科研处协作科,同时进行网上结项申报。

申报结项项目由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组织专家论证组进行评审和结项,确立结项项目,报校(院)委批准并公示后,下发项目结项文件。

对于其中结项等级为优秀的调研项目将给予每项1000元的研究资助,其成果结集出版。

(二)重大研究项目

1.课题经费的拨付及管理

2015年度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由四川省委党校科研专项经费资助。

其中,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校内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8万元(其中研究经费4万,宣传出版费4万);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市州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为1.5万元。

项目研究经费由调研费、资料费、出版费、宣传费等项组成。

2.中标项目的管理

为保证招标项目能按计划、按要求进行,确保研究成果质量,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将对中标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沟通研究者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

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根据项目申报计划,按时对项目研究各阶段研究任务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计划、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提出批评,责成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暂停拨付后期课题研究经费。

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的自我管理,填写好项目研究各阶段报告书,并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各阶段的研究任务。项目研究各阶段报告为项目验收材料的组成部分。

9.成果验收

所有立项项目均依据立项时间按时保质完成并上报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结项时间见立项通知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须向科研处申请延期,经科研处批准可延长1年。凡未经批准中断或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将停止项目负责人2年的课题申报资格,并追回已资助的全部研究经费。

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向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提出课题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应包括:《招标课题验收报告书》、最终研究成果和相关材料,同时在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收到验收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投票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验收的决定,报校(院)委批准并公示后,下发项目立项通知文件。

对未能通过验收的最终研究成果,由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责成课题负责人进行认真修改。课题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成果并申请鉴定验收,如果修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四川省委党校将追回有关研究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向全省党校系统公布。

(三)青年项目

1.青年项目的结项及经费管理办法参见《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青年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每项青年项目资助研究经费5000元。

3.立项的青年项目须在2016年6月30日按质完成并上报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通过验收的青年项目,报校(院)委批准并公示后,下发项目结项通知文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须向科研处申请延期,经科研处批准可延长一年。凡未经批准中断或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将停止课题负责人2年的项目申报资格,并追回已资助的全部研究经费。

联 系 人: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  邓唯

咨询电话:(028)87351168

 

附件:

1.《2015年度四川省党校系统调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2.《2015年度四川省委党校重大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5年度四川省委党校青年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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